根据学校、学院相关管理规定,经过专家组推免考核,本次推免考核结果公示如下:
上述排名1~15名的学生获得推免资格。如有异议,请在即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申诉材料至光电信息大楼C601办公室。申诉受理:教务办公室主任 张 悦
工程科学学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